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晶璽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保護您的的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有關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等相關事項如下,當您填表完成並送出資料,表示您已詳閱、瞭解並同意以下內容:

一、蒐集之目的:本公司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為提供服務及業務之必要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進行贈品兌換活動、會員登錄及驗證、廣告行銷、服務訊息、特別活動通知等用途,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您提供之資料,包含姓名、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或地址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或方式:

(一) 期間:本公司存續期間或依法令之資料保存期間。

(二) 地區:中華民國領域。

(三)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或分公司、本公司擁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透過協議方式實行實際控制的行銷業務部、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或合作之機構,及檢警調或司法機關。

(四) 方式: 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作個人資料之利用,包括:

1.任何依法本公司得利用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於本公司及上列個人資料利用對象或與外部合作之行銷,並於法令容許之範圍內,為行銷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予本公司及上列個人資料利用對象。

2.其他符合相關法令之個人資料之利用。

3.瀏覽本網站會透過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收集瀏覽頁面、停留時間、軟體系統、如何來到本網站等等無法識別個人的資料,這些網站瀏覽數據不會與您的個人資料做連結。

四、您的個人資料,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一)向本公司請求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向本公司求補充或更正之。

(三)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向本公司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但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四)向本公司要求停止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並要求刪除。

五、 如果本同意書是於網路上使用的話,您同意依照電子簽章法的規定,您於網路上的勾選視同您以書面所作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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